■身份:泰興富康食用油脂加工廠老板
■案件概況:
向昨天宣判的25名供應商購入1892噸毛油原料,花了1248萬元,這只是一部分。
■判處:(另案處理中,詳情尚未披露)
重判重罰
昨天,江蘇省高院組織集**判了連云港特大地溝油案等4起危害食品**的刑事案件。因生產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43名被告中42人被判處七個月到十五年不等刑期;“連云港特大地溝油案”主犯康潤公司法人代表王成奎則被判處無期徒刑并沒收全部財產——這是“兩高”發(fā)布危害食品**案件相關司法解釋出臺以來,我省法院對“毒食品”刑事犯罪作出的*重判罰。
昨天4起案件中43名被告人除了領刑外,還被處罰金共計4102萬元。法院系統(tǒng)對“毒食品”案作出大快人心的判決的同時,省高院、省檢察院和省公安廳昨日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辦理危害食品**刑事案件的意見》,今后對產銷“毒食品”的犯罪分子,不光在刑罰打擊上從嚴,而且在財產刑判罰上也將加大力度,至少判處他們生產、銷售金額兩倍以上的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