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L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操作試驗方法
HB試驗
1) 樣品準備
1.每一款樣品應(yīng)該準備三件試樣,標準的條狀試樣應(yīng)為125±5mm(長)×13.0±0.5mm(寬),并提供*小厚度和3.0(-0,+0.2)mm厚度。如果*小厚度大于3.0mm或*大厚度小于3.0mm,則不必采用3.0mm厚的試樣。*大厚度不得超過13mm,*大寬度不得超過13.5mm,邊緣應(yīng)光滑,拐角半徑不得超過1.3mm。(典型厚度是0.8, 1.6,3.2, 6.4)。
2.在每一件樣品的一端,距端面畫25±1mm和100±1mm的兩條標志線。3.每一厚度有三件樣品要進行測試,在試驗之前,先把樣品置于20℃,50%RH的條件下48小時。
2) 試驗前的準備,火焰調(diào)整及火焰功率校驗
1. 試驗前,先接好甲烷氣罐膠管及調(diào)壓閥,接通控制箱的電源開關(guān),檢查連接正確無誤,應(yīng)注意有無漏氣,如無漏氣,方可將電源開關(guān)打到開的位置上。打開氣瓶總閥,旋開調(diào)壓閥開關(guān),減壓閥的高壓表指示的壓力應(yīng)低于0.2Mpa。
2. 將噴燈移到水平位置,打開燃氣閥,用隨機附送的點火器點燃噴燈口火焰。此時調(diào)節(jié)燃氣氣壓、流量以及噴燈進氣口處的空氣流量(具體參數(shù)設(shè)置請參考UL94測試說明),調(diào)節(jié)噴燈底部的針閥以及噴燈,使其產(chǎn)生20±1mm高的藍色火焰,并用右圖示火焰高度量規(guī)進行校準(注:火焰高度規(guī)相鄰兩個**之間相距10mm)?;鹧嬲{(diào)整好后,按“燃氣開關(guān)”按鈕,關(guān)掉火焰。按“風扇”按鈕,將抽風機打開大約2~3分鐘把箱內(nèi)廢氣排出,然后關(guān)掉抽風機。
3. 在試樣支架上吊下隨機配的銅頭熱感溫裝置,銅頭熱電偶的另一端插入感溫測量儀(即溫控表)頭部。將噴燈移到水平位置,并在噴燈口上插入隨機配送的火焰高度量規(guī),調(diào)節(jié)支架以及噴燈的位置,使得火焰高度量規(guī)剛好與銅頭尖部相接觸(如右圖示)。
4. 取出量規(guī),打開燃氣,開始對火焰功率檢測,檢測前感應(yīng)銅頭溫度不可超過50℃。將噴燈向前\后移動,讓噴燈暫時遠離銅頭,點燃噴燈,使火焰燃燒5分鐘穩(wěn)定,然后再移動噴燈,使其位于銅頭正下方,當銅塊溫度達到100+/-2℃時,按下?lián)u控器上計時按鈕不放,開始計時,當溫度達到700+/-3℃時,松開按鈕停止計時,并記錄這個時間,移走燃燒器讓銅塊在空氣中冷卻至小于50℃。重復兩次加熱,并計算三次觀測的平均值。溫度從100+/-2℃上升到700+/-3℃的時間應(yīng)為44+/-2秒。
5. 如果溫度上升的時間不在指定的時間之內(nèi),需調(diào)節(jié)氣體的流量并重復第4、5條所述的動作。
6. 備注:若3次的平均值不在要求范圍內(nèi),需重新設(shè)置流量率,壓力等參數(shù),再重新進行校準至達到標準要求的范圍內(nèi)即可。每月應(yīng)校準一次火焰,若更換氣源、裝置或?qū)嶒灁?shù)據(jù)產(chǎn)生疑問的時候,請先重新校準火焰!。
3) 試驗過程
1. 啟動抽風機,將燃燒箱內(nèi)的廢氣排出,時間約為2~3分鐘,注意抽風過程中需把鋼化玻璃門打開(往上拉)。
2. 如右圖示,水平裝好試樣。在試樣標記的另一端夾好試樣,長度方向保持水平,寬度方向使其與水平成45±2°。3. 在試樣的下方水平放置一鐵網(wǎng),鐵網(wǎng)距試樣下端10±1mm。試樣的自由端與鐵網(wǎng)的邊緣平齊。
4. 將噴燈45°放置,調(diào)整試樣與噴燈的相對位置,使得噴燈管的中心軸與試樣水平的下緣在同一垂面上,并朝著試樣自由端傾斜形成一個與水平成45±2°的傾角。如上頁圖示。
5. 試樣與噴燈相對位置調(diào)整好后,將所有計時器清零。把噴燈移開遠離試樣的位置,并用隨機配送的點火器點火(注:此前,火焰的高度以及功率已調(diào)整好,若更換氣源、裝置或?qū)嶒灁?shù)據(jù)產(chǎn)生疑問的時候,請先重新校準火焰!),重新將噴燈移回原處并調(diào)整使得火焰侵入試樣自由端6±1mm的深度,同時按下?lián)u控器上的“燃燒時間計時啟動按鈕”,開始計時。試驗火焰供火30±1s而不改變位置。
6. 當計時30±1秒后,或如果達不到30秒而試樣的火焰前鋒到達25mm標志線的時候,立即撤去噴燈?;鹧媲颁h到達25mm標志線時,按下?lián)u控上的“余焰定時器T1”不放,啟動計時器T1并計時。當火焰在未燃燒到100mm刻度就熄滅時,放開按鈕,停止計時。記下從25mm刻度到燃燒停止點之間的距離以及所用時間。‚若火焰燃燒超過100mm,在燃燒到100mm點處時,放開按鈕,停止計時。記錄從火焰**25mm燃燒到100mm時所用的時間。
7. 結(jié)果計算:
A.采用下列公式計算每個試樣的線性燃燒速度V(mm/min)V=60L/t
公式中:V為線性燃燒速度(mm/min),L燒毀長度L(mm),T為時間s
注:如果火焰前鋒越過100mm標志線,則L=75mm.
B.對于每個試樣記錄如下數(shù)據(jù):
a.火焰前鋒是否越過25mm標志線和100mm標志線。
b.如果火焰前鋒越過25mm但在到達100mm標志線前停止,記錄燒毀長度L和經(jīng)過的時間t。
c.如果火焰前鋒越過100mm標志線,記錄從25mm標志線進到100mm標志線經(jīng)過的時間t。d.求出的線性燃燒速度。
8. 結(jié)果要求
A. 對于厚度為3.0mm到13mm之間的樣品,在75mm的一段距離上的燃燒速度不能超過40mm/每分鐘, 或者
B. 對于厚度為小于3.0mm的樣品,在75mm的一段距離上的燃燒速度不能超過75mm/每分鐘, 或者
C. 在火焰沒有碰到100mm標記線時,樣品就自燃。1) 樣品準備
1. 取兩組樣品,每組樣品各5個試樣。
2. 標準的條狀試樣應(yīng)為125±5mm(長)×13.0±0.5mm(寬),并提供*小厚度和*大厚度試樣。*大厚度不得超過13mm。如果采用*小和*大厚度試樣做試驗得出不一致的結(jié)果,還應(yīng)取中間厚度的試樣做試驗。中間厚度的遞增量不得超過3.2mm。中間厚度也應(yīng)該邊緣光滑,拐角半徑不得超過1.3mm。(典型厚度是0.8, 1.6,3.2, 6.4)
3. 將一組樣品放置在23±2℃,50±5%RH的條件下預處理48小時。另一組樣品放置在70±1℃的老化箱中預處理168小時,然后放進溫室下的干燥箱冷卻4小時。
2) 試驗前準備
1. 火焰及火焰功率調(diào)整請參照上文HB試驗中第2)條:試驗前的準備,火焰調(diào)整及火焰功率校驗。
2. 取出隨機配送的棉花托盤,在盤中均勻鋪放一50X50mm,厚度不大于6mm的棉層,棉層由不重于0.08g的吸水的100%純棉組成。
3) 試驗過程
1. 啟動抽風機,將燃燒箱內(nèi)的廢氣排出,時間約為2~3分鐘,注意抽風過程中需把鋼化玻璃門打開(往上拉)。
2. 如右圖示,在試樣上端6mm部位夾緊試樣,使試樣垂直放置。將噴燈垂直放置,在噴燈燈口上插入隨機配送的火焰高度規(guī),調(diào)節(jié)支架(左\右)以及噴燈的位置(前\后)使其在同一直線上。再調(diào)節(jié)支架的高度(上\下方位,通過旋動支架下方的旋鈕實現(xiàn)),使火焰高度量規(guī)的**正好與試樣的底端相接觸。取下火焰高度規(guī)。
3. 將鋪好棉花的棉花托盤放置在燃燒噴燈的正下方,即試樣的正下方。
4. 移開噴燈,使其遠離試樣,用隨機配送的點火器點燃噴燈(注:此前,火焰的高度以及功率已調(diào)整好,若更換氣源、裝置或?qū)嶒灁?shù)據(jù)產(chǎn)生疑問的時候,請先重新校準火焰!)。
5. 重新將噴燈移向試樣,以試樣的底緣的中點為中心供火,使得噴燈的頂部位于試樣下端,并在該位置保持10±0.5s,必要的話移動噴燈或調(diào)整支架高度,以便對試樣的長度或位置的任何變化作出反應(yīng)。如果在供火期間試樣滴下熔融或燃燒的物質(zhì),傾斜噴燈*大至45°,并將試樣下的噴燈撤離足夠的距離,以免熔融或燃燒的物質(zhì)滴入噴燈的噴火管中,同時不顧熔融物質(zhì)的滴流,保持噴燈頂部的中點與試試樣殘余部分之間10±1mm的間距(調(diào)節(jié)支架以及噴燈)。對試樣供火10±0.5s后,立即以約300mm/s的速度撤離噴燈至離試樣至少150mm的位置,同時開始測量余焰時間t1(秒),記錄t1的數(shù)值。
6. 一旦試樣的余焰熄滅(即使噴燈尚未撤離至距試樣150mm的位置),立即將噴燈置于試樣下面并使試樣保持在距試樣殘余部分10±1mm的位置上又供火10,必要的話移開噴燈避開滴落的物質(zhì)。此次對試樣供火后,立即以約300mm/s的速度撤離噴燈至離試樣至少150mm的位置,同時開始測量余焰時間t2(秒)和余輝時間t3,記錄t2和t3的數(shù)值。
7. 注:如果肉眼很難辨別燃燒和發(fā)光,將一團約50mm見方的吸水性100%棉團放在有疑問的區(qū)域并用鑷子壓緊,如果棉團燃燒說明該區(qū)域是燃燒段。‚如果在任何一次供火時試驗火焰熄滅,拋棄該試樣,另取試樣做試驗。**另外的是試驗火焰熄滅如果是放氣直接造成的,在這種情況下,立即重新給噴燈點火并向試樣供火直至總供火時間達到10±0.5s。
8. 數(shù)據(jù)記錄:記錄如下各項數(shù)據(jù):
A.**次供火后余焰時間t1
B.每二次供火后余焰時間t2
C.**次供火后余輝時間t3
D.試樣是否延燃至夾持裝置部位
E.試樣是否滴下點燃棉層的燃燒顆粒
4) 結(jié)果要求
1. 94V-0
A:沒有任何樣品在測試火焰拿走之后,仍然有火苗(t1或長t2)燃燒小于或等于10秒。
B:對于每套5件樣品,10次點燃后,帶火苗的燃燒的總共時間(t1+t2)小于或等于50秒
C:沒有任何樣品,在**次移走測試火焰之后,持續(xù)余焰和余輝(t2+t3)超過30秒
D:沒有任何樣品一直燒到夾具上(包括有火苗的燃燒和余輝的燃燒)。
E:沒有任何樣品,燃燒融化的液滴滴下點燃了下面300mm處的棉花。
2. 94V-1
A:沒有任何樣品在測試火焰拿走之后,仍然有火苗(t1或長t2)燃燒小于或等于30秒。
B:對于每套5件樣品,10次點燃后,帶火苗的燃燒的總共時間(t1+t2)小于或等于250秒
C:沒有任何樣品,在**次移走測試火焰之后,持續(xù)余焰和余輝(t2+t3)超過60秒
D:沒有任何樣品一直燒到夾具上(包括有火苗的燃燒和余輝的燃燒)。
E:沒有任何樣品,燃燒融化的液滴滴下點燃了下面300mm處的棉花。
3. 94V-2
A:沒有任何樣品在測試火焰拿走之后,仍然有火苗(t1或長t2)燃燒小于或等于30秒。
B:對于每套5件樣品,10次點燃后,帶火苗的燃燒的總共時間(t1+t2)小于或等于250秒
C:沒有任何樣品,在**次移走測試火焰之后,持續(xù)余焰和余輝(t2+t3)超過60秒
D:沒有任何樣品一直燒到夾具上(包括有火苗的燃燒和余輝的燃燒)
E:允許樣品燃燒融化的液滴滴下點燃下面12"處的棉花,但棉花燃燒時間較短。
4. 注:如果5個一組的試樣中有一個試樣不符合要求,應(yīng)另取5個一組試樣做試驗。在考察燃燒的總秒數(shù)的場合,如果總秒數(shù)對于V-0級為51-55秒,對于V-1和V-2級為251-255秒,則應(yīng)另取5個一組試樣做試驗。**組中所有試樣應(yīng)滿足相應(yīng)的要求以便該厚度的材料能評定為V-0,V-1或V-2級。
V級試驗判定標準
判定標準依據(jù)材料分類而判定,如下表示:
判定標準項目 |
V-0 |
V-1 |
V-2 |
各試樣余焰時間t1或t2 |
≤10s |
≤30s |
≤30s |
任何試樣組總余焰時間 |
≤50s |
≤250s |
≤250s |
各試樣在**次供火后余焰時 |
≤30s |
≤60s |
≤60s |
任何試樣延伸至夾持裝置的余焰或余輝 |
無 |
無 |
有 |
被燃燒顆粒或液滴點燃的棉層 |
無 |
無 |
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