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SO 8124-2阻燃測試法
采用標準檢測儀器
適用范圍:
1 胡須、觸須、假發(fā)、和面具及其他含毛絨、毛發(fā)或其他附屬材料的頭飾玩具
2 化裝服飾
3 供兒童進入的玩具
4 含毛絨或紡織面料的軟體填充玩具
火焰要求:丁烷或丙烷
平衡條件:20±5度,65±5濕度平衡7小時
測試環(huán)境:10-30度,15-85%濕度
1. 胡須、觸須、假發(fā)、和面具及其他含毛絨、毛發(fā)或其他附屬材料的頭飾玩具
一.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的胡須、觸須、假發(fā)和面具及其他含毛發(fā)、毛絨或其他附件
判定依據(jù):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(yīng)超過2s
如原長度為150mm或以上,則不小于其*大長度的50%
如原長度為150mm以下,則不小于其*大長度的25%
測試步驟:將燃燒器垂直放置,用20mm±2mm高的火焰接觸玩具的毛絨,毛發(fā)或其他附件的下部邊緣2s,同時使火焰深入測試試樣約10mm。
二、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小于50mm的胡須、觸須、假發(fā)和面具及其他含毛發(fā)、毛絨或其他附件
判定依據(jù):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(yīng)超過2s,*大燃燒尺寸從點火處測量不應(yīng)大于70
測試步驟:將玩具垂直放置,在垂直位置測得燃燒器火焰高度為20mm±2mm,然后移動燃燒器至45度角度,將火焰接觸玩具5s,接觸點位于距樣品下部邊緣至少20mm處,同時使燃燒器管口與樣品表面相距5mm
2. 化裝服飾
判定依據(jù):火焰蔓延速度應(yīng)小于或等于30mm/s,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/s與30mm/s之間,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(yīng)設(shè)警告:“警告:切勿近火”
3. 供兒童進入的玩具
判定依據(jù):火焰蔓延速度應(yīng)小于或等于30mm/s
如果代表性試樣的火焰蔓延速度大于20mm/s,則不應(yīng)有燃燒碎片。
如果代表性試樣自行熄滅,樣品應(yīng)認為通過測試
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/s與30mm/s之間,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(yīng)設(shè)警告:“警告:切勿近火”
測試步驟:將燃燒器垂直放置,將40mm±3mm的測試火焰接觸樣品邊緣,使上述邊緣與燃燒器管口的距離為30mm±2mm,將火焰與預先確定為*易燃材料下部邊緣接觸10s±1s
4. 含毛絨或紡織面料的軟體填充玩具
本條款不適用于*大尺寸為150mm及以下的軟體填充玩具。
判定依據(jù):火焰蔓延速度不應(yīng)超過30mm/s
測試步驟:將玩具垂直放置,即玩具頭部在*高處位置,將燃燒器以45度角度放置,用20mm±2mm高的測試火焰接觸玩具3s,使燃燒器管口與玩具間的距離約為5mm,同時使火焰接觸預先確定為*易然材料下部邊緣的上方20mm-50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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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中測試項目所用儀器設(shè)備廠家:泰仕特儀器(中國)有限公司